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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规则

图书预约服务规则  预约图书催还规则   阅览区管理通则  古籍阅览区管理办法
电子阅览区管理办法  多媒体阅览区管理办法  文献复制办法

 

图书预约服务规则

图书预约分为在架图书预约和已外借图书预约。在架图书预约即“图书通借”,是指读者可以通过网上预约的方式借阅武汉大学图书馆其他校区图书馆的外借图书(保存本在架图书不可预约)。已外借图书预约是指对已被读者借出的图书,其他读者可以通过网上预约的方式进行顺序借阅。对于已外借图书,当该书被其他读者预约后,系统将根据预约申请对该书进行催还,详见本网页《预约图书催还规则》。

1、图书预约流程:登录武汉大学图书馆主页——点击主页右上角“登录我的图书馆”——点击首页“馆藏目录”输入检索条件搜索所需图书——点击“馆藏复本”进入图书馆藏状态信息页面——点击“预约”——在“取书地点”选项中选择你希望取书的地点——在“兴趣阶段”中填写你需要该书的最终日期(系统默认为2个月)——点击“确定”。

2、图书预约服务规则:
(1)服务对象:持本校有效校园卡者。
(2)取书时间:周一至周日,8:00—22:30。
(3)取书地点:总馆及各分馆预约书自助取书柜。
(4)服务范围:在架图书预约服务范围为各校区图书馆“单册状态”显示为“外借书”、“应还日期”处没有显示日期而是显示为“在架上”的图书(“单册状态”显示为“阅览”,“应还日期”显示为“在架上”的图书不可预约)。已外借图书预约服务范围为各校区图书馆“单册状态”显示为“已借出”的所有图书。

3、注意事项:
(1)如果预约图书的馆藏地和取书地点相同,则不可预约。如所借图书馆藏地为工学分馆,则预约取书地点中不能选择工学分馆。
(2)图书预约操作成功后,请留意查看电子邮箱和手机短信,图书到馆后系统将发送电子邮件或短信通知读者取书。未在图书馆预留邮箱和手机号的读者,请尽快登录“我的图书馆”填写常用邮箱地址,并注册手机移动图书馆,以便及时接收图书到馆通知。
(3)预约图书在取书地点将保留3天,读者携带校园卡到取书地点的预约书自助取书柜刷卡取书即可。未在规定时间内取预约书者视为逾期,一旦逾期,图书将送被回原馆藏地,申请在架图书预约者将被每册记录违规一次,当预约违规记录在180天内累计达到3册次时,将暂停预约权限180天。
(4)读者最大预约申请册数为读者借阅权限中规定的借阅册数(30册),所借预约图书占用其借书总量。
(5)如果逢节假日、寒暑假及闭馆日等,请读者关注图书馆主页或微信上的相关通知。

 

预约图书催还规则

预约图书催还是指“已借出”状态的图书被其他读者预约后,系统根据预约申请,自动将借期缩短,并通过邮件和手机短信提醒持书读者按期归还。归还图书将优先借给预约者。具体服务规则如下:

1、当前持书读者在图书没有被预约时,可以在“应还日期”前归还图书,也可在“应还日期”前续借图书。但是一旦所借图书被其他读者预约,则“外借图书”的借期自动缩短为预约日之后的10天,“保存本图书”的借期自动缩短为预约日之后的3天,且不能续借。系统会根据预约申请, 通过邮件和手机短信提醒持书读者按期还书。

2、各位读者需及时登录“我的图书馆”填写常用邮箱地址,或用手机下载注册移动图书馆(登录图书馆主页可看到移动图书馆),绑定手机号码,以便接收图书馆发送的相关邮件和短信。因邮箱和手机号码填写不及时或不完整,导致图书馆邮件和手机短信不能及时送达的,由读者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3、催还图书后,未在催还日期内归还图书者,即为催还逾期。催还逾期的“外借图书”,系统将按照每册每天0.1元计算逾期费。由于外借图书在正常借期(各类型读者借期不同)结束后逾期未还的“外借图书”,逾期费也为每册每天0.1元。因此,当两项逾期同时存在时,则逾期费相加。催还逾期的“保存本图书”,系统将按照每册每天5元计算逾期费。由于保存本图书在正常借期(7天)结束后逾期未还的“保存本图书”,逾期费也为5元/册/天,因此,当两项逾期同时存在时,则逾期费相加。

4、在图书馆藏信息及“我的图书馆”的个人借阅信息页面,有一个 “应还日期/催还应还日期”栏,若该栏目中只在“应还日期”对应的位置显示了8位数的日期,则表示此书没有人预约,读者在“应还日期”前归还即可。若“应还日期”和“催还应还日期”相对应的位置都显示了8位数的日期,则表示此书被其他读者预约了,持书读者需在“催还应还日期”前归还。

 

阅览区管理通则

(一)爱惜图书馆阅览区(室)所藏书籍、报刊等文献资料,以及计算机、多媒体设备和阅览桌椅,不得进行裁割、刻划、涂写或损坏。严禁窃书,违者照章处罚和赔偿,情节恶劣者送交学校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二)读者进入图书馆各阅览区(室)须保持安静、整洁、卫生,不得喧哗、朗读、大声接听手机、进食、吸烟、用火和随意抛丢果皮、纸屑。

(三)禁止在各阅览区(室)进食,禁止携带任何食品进入图书馆。

(四)不得用物品、书籍抢占阅览座位,禁止隔夜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不得随意挪动阅览座椅及其他设备。

(五)保存本阅览区(室)谢绝将书包、大书夹及各种书刊或雨具携入;未经许可,不得携入与摄影、复制有关之器材。

(六)校外读者按照图书馆校外读者接待的相关规定办理进馆手续后,需到阅览区(室)阅览时,凭本人有效证件,按各阅览区(室)规定的阅览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交纳相关服务费用。

 

古籍阅览区管理办法

古籍供本校教师、科研人员、研究生和作毕业论文的本科生使用。读者进入古籍阅览区须出示并留存本人有效证件(本校读者为校园卡),办理查阅手续。

(一)古籍实行闭架阅览,即阅览管理员将读者书写的索书单提交书库管理员,书库管理员持索书单进库提取古籍并交给阅览管理员,阅览管理员将古籍交给读者就室阅览。读者阅览完毕,将古籍归还阅览管理员,阅览管理员再将古籍交给书库管理员入库。书库管理员与阅览管理员、阅览管理员与读者之间均应办理交接手续,当面核对古籍名称、版本、册函数并进行登记签字。

(二)阅览管理员耐心地为读者提供古籍文献的咨询服务,必要时代查、代检。

(三)有网络版、电子版与影印版古籍的,线装古籍原则上不提供阅览。

(四)善本古籍原则上不提供阅览,特殊情况报请分管领导批准。

(五)破损级别达到三级及三级以上的古籍不提供阅览服务。

(六)读者阅览古籍时须注意:

1.阅览古籍前先将双手清洗并擦拭干净,必要时须戴专用手套。

2.阅览时,古籍应平置于桌上或阅览架上,不得将双手或任何物品放在古籍上面。

3.不得在古籍上面涂写任何文字或标记;若需抄写笔记时,请一律使用铅笔。

4.不得污损、折角,或以指甲折翻动、刮搓书叶。

5.阅读完毕,读者应将古籍按顺序整齐装入函套。

6.如有损坏,一般古籍,处以现时价十倍赔款;善本则处以现时价十倍以上至二十倍赔款,原书仍归本馆所有。

7.不得将书包、大书夹及各种书刊、雨具及摄影、复制有关的器材携入阅览室。

8.保持阅览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手机应置于静音状态。

9.不得携带食品进入阅览室。

(七)校外读者到古籍阅览区查阅古籍,先按图书馆的统一规定办理进馆手续,到古籍阅览区后,凭本人有效证件,按古籍阅览区规定的阅览程序查阅。

 

电子阅览区管理办法 

电子阅览区(室)计算机仅供查询学术资源,提倡文明阅读,禁止聊天、游戏等娱乐性活动,坚决杜绝浏览和传播黄色及其它不良信息,不听劝告者立即取消上机资格,情节严重者一律按国家有关法规、学校及图书馆的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一)本校读者须凭本人校园卡刷卡上机,一人一机;读者应严格遵守图书馆电子资源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得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二) 读者在使用机器时,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读者本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设置,不得随意卸载和安装程序;更不得拆卸机器及其外围设备;读者下载的数据,须及时用闪存或其它方式转存带走,以免丢失

 

多媒体阅览区管理办法

多媒体阅览区(室)的主要任务是向本校读者开展外语、文学、艺术、科技知识等方面的视听服务,向读者提供公共网络服务,读者自带光盘学习服务,文字处理服务,影视欣赏服务等。

(一)本校读者须凭本人校园卡方能入室办理上机手续,再由管理员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上为读者登记,开通上机时间,通知读者上机座位号并指导读者正确使用计算机等多媒体设备;

(二)读者使用校园卡办理借用耳机和3D眼镜手续,使用完毕与管理员办理还回手续;

(三)读者应该爱护多媒体设备,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在计算机中安装任何其它软件、修改计算机系统的重要参数;不得上不健康的网站,不得上网游戏或占用计算机上自习,图书馆网络数字声像资源只供在线观看,不得非法下载和拷贝。

 

文献复制办法

(一)读者使用自助及其他类型设备复制文献时,不得违反国家相关知识产权法的规定,否则责任由读者本人自负。

(二)复印保存本图书时,不经允许读者不得将图书带出馆外,读者如需将保存本图书带出阅览区(室)复印,应向管理员申请办理短期外借手续,借出期限为7天,超期罚款5元/天/册,并请小心复制,以免损坏。

(三)学位论文只提供阅览区(室)内复制,读者复制学位论文须向管理员提出申请,管理员根据与论文作者签订的协议确定该论文可复制的页数。

(四)普通古籍如有复制需要,须经部主任同意,由阅览管理员采用古籍部数码相机拍照复制,拍照内容不得超过每册的三分之一,而且按照学校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文献复制费用。

(五)1949年(含1949)以前出版的书刊原则上不予静电复印,如读者需要,经主管馆长批准后可照相复制,复印此类图书另需按规定加收资料保护费。

(六)馆藏内部书刊资料,如机密文献等,不予复制。

(七)电子文献复制,按照图书馆《网上文献数据库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关于保护文献数据库知识产权的公告》执行。

(八)校外读者如需复制保存本图书,按图书馆服务校外读者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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