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首页 / 借阅服务 / 借阅办理 / 保存本借还

保存本借还

借书有两个办法,一是自行到图书馆藏地去查找图书后办理借阅手续,二是在网上预约后等待系统发送短信或邮件通知后去取书地点取书。第二种办法的办理流程详见"图书预约",第一种办法的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陆图书馆主页,在馆藏目录检索系统中查找并确定图书信息
读者可根据题名、著者、主题词、分类号、索书号等查找图书,选择感兴趣的图书,查看详细信息,并记下该书所在馆藏地和索书号。单册状态为"保存本"的图书为保存本图书,可短期外借10天,详见:借阅权限
 
第二步、根据索书号找书
本馆图书是按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简称《中图法》,其索书号为大写字母开头)进行分类排架的。排架方式为我们面对书架,图书是从上至下,从左到右的排列方式。
索书号又称排架号,是表示某种图书在整个图书组织中所处位置的一种号码标识,与书库中的具体架位相对应。由两部分组成:分类号/书次号。分类号是按照学科内容归类图书,书次号又称同类书区分号,用于区分同类图书并确定它们之间的排列次序。我馆的书次号采用的是著者号。
例如:《代数》(索书号为O15/A115)这本书的作者是阿尔廷(按中图法分类)
“O”是代表数理科学和化学这一类的图书,为一级分类号(详情见中图法类目表);
“1”细分这一类,代表这一类中数学类的图书,为二级分类号;
“5”继续细分,代表代数、数论、组合理论的图书,为三级分类号  。
“A115”是该书作者阿尔廷的著者号。
索书号的排列顺序为从左到右,从小到大,如:O15/A115——〉O175/B555a ——〉O212.4/B215——〉O212.4/H18;
同一级分类号中带“-”符的排在“0”符之前,如:F-05/P222 ——〉F0/A115——〉F1-61/L316;
若同一级分类号,则带“-”符的排在“.”符之前, H313/C153——〉H313-44/C151—〉H313.3/C358;
比较完分类号的每一位,再比较书次号(斜杠后的号码)。
根据索书号找到图书后,即可拿到自助借书机或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
 
第三步、借书
1、如图书是通过网上预约的,读者可在收到系统发送的短信或邮件通知后,携带校园卡到取书地点的预约书自助取书柜刷卡取书即可。
2、如图书是读者从馆藏地书架上拿下来的,读者可将书拿至各区域自助借书机或服务台办理借书手续。总馆及各分馆保存本借书地点如下:


     馆名

借书地点

总馆

BC区、E区各区域专用自助借还机及服务台

工学分馆

大厅专用保存本自助借还机、总服务台

信息科学分馆

四楼自助借还机、总服务台

医学分馆

馆内任一自助借书机、总服务台


 
第四步、还书

读者可以在任一校区图书馆的自助还书机归还所借的保存本。总馆及各分馆保存本还书地点如下:



     馆名

还书地点

总馆

大厅及北门自助还书机(可通还)、BC区、E区各区域专用自助借还机及服务台

工学分馆

大厅专用保存本自助借还机、大厅24小时自助还书机、总服务台

信息科学分馆

入口处附近24小时自助还书机、总服务台

医学分馆

入口处附近24小时自助还书机、总服务台


友情提示:请根据自助还书机的提示进行操作,勿将图书直接投入自助还书机的书箱里,否则产生逾期费自负其责。
对于有随书光盘的图书,请参考随书光盘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