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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续借和催还

续借:

读者可根据需要,在帐号上的逾期费未达到1.00元并且没有过期图书的情况下,对帐上的图书进行续借(前提是该图书未被其他读者预约)。续借期从续借之日起往后计算。各类读者的续借次数及续借期详见借阅权限

 

续借方法

1. 网上自助续借。读者在图书馆主页登录“我的图书馆”,然后点击“借阅信息”,在需要续借的记录前的方框内打钩,最后选择表格右上角的“全部/部分续借”完成操作。图书到期统计时间为晚上22:30,到期之前均可在网上进行自助续借。

2. 工作人员续借。读者带校园卡到各分馆服务台请工作人员续借。

 

 

催还:

催还服务针对“已借出”状态的图书,当“已借出”状态的图书被其他读者预约后,系统将根据预约申请,自动将借期缩短,并通过邮件和手机短信提醒持书读者按期归还。归还图书将优先借给预约者。具体服务规则如下:”

1、当前持书读者在图书没有被预约时,可以在“应还日期”前归还图书,也可在“应还日期”前续借图书。但是一旦所借图书被其他读者预约,则“外借书”的借期自动缩短为预约日之后的10天,“保存本”的借期自动缩短为预约日之后的3天,且不能续借。系统会根据预约申请, 通过邮件和手机短信提醒持书读者按期还书。

 

2、各位读者需及时登录“我的图书馆”填写常用邮箱地址,或用手机下载注册移动图书馆(登录图书馆主页可看到移动图书馆),绑定手机号码,以便接收图书馆发送的相关邮件和短信。因邮箱和手机号码填写不及时或不完整,导致图书馆邮件和手机短信不能及时送达的,由读者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3、催还图书后,未在催还日期内归还图书者,即为催还逾期。催还逾期的“外借书”,系统将按照每册每天0.1元计算逾期费。由于外借图书在正常借期(各类型读者借期不同)结束后逾期未还的“外借书”,其逾期费也为每册每天0.1元。因此,当两项逾期同时存在时,则其逾期费相加。催还逾期的“保存本”,系统将按照每册每天2元计算逾期费。由于保存本图书在正常借期(10天)结束后逾期未还的“保存本”,其逾期费也为2元/册/天,因此,当两项逾期同时存在时,则逾期费相加。

 

4、在图书馆藏信息及“我的图书馆”的个人借阅信息页面,有一个 “应还日期/催还应还日期”栏,若该栏目中只在“应还日期”对应的位置显示了8位数的日期,则表示此书没有人预约,读者在“应还日期”前归还即可。若“应还日期”和“催还应还日期”相对应的位置都显示了8位数的日期,则表示此书被其他读者预约了,持书读者需在“催还应还日期”前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