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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证件办理

(一)由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负责管理的各类学生,凭本科生院或研究生院提供的名册数据,根据图书馆的相关规定开通校园卡的图书馆使用权限。

(二)由人事部负责管理的武汉大学各类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博士后,以及经人事部审批其他需要图书馆使用权限的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凭人事部提供的名册数据开通校园卡的图书馆使用权限。

(三)校附属医院正式在编人员可凭所在医院图书馆出具的担保承诺书,开通其校园卡的图书馆使用权限。校附属医院图书馆为协助校图书馆开通校园卡图书馆使用权限、催还图书、违章处罚等有关事宜的对口单位。

(四)由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管理的留学生、进修教师、访问学者,各类成教生、网络生和培训学员等,凭上述单位出具的担保承诺书,开通校园卡的图书馆使用权限。

(五)院系和其他部门主管的各种研修班人员、外聘专家、兼职教学科研人员和其他人员,凭主管单位出具的担保承诺书,开通校园卡的图书馆使用权限。

(六)上述需要由单位担保开通校园卡的图书馆使用权限的师生,可通过武汉大学官网上的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图书馆中的校园卡图书馆使用权限服务申请办理。


 开通校园卡图书馆权限担保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