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图书馆读者入馆须知

第一条  读者凭本人校园卡或其它有效证件有序入馆。
第二条  入馆着装整洁,举止文明;不得携带食品类、储物类及其他不适合馆内使用的物品入馆。
第三条  自觉遵守馆内各区域管理规则,维护馆内秩序,不得喧哗或大声朗读。阅览区域内须将手机、电脑等设备调至静音,不得拨打接听电话或视频通话。
第四条  文明阅览,爱护图书馆的书刊资料和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不得涂抹刻划和破坏图书馆资源。
第五条  公共场所请看护好个人物品,重要物品随身携带。
第六条  爱护环境,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得在馆内张贴和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未经许可,不得在图书馆内进行拍摄及录像等活动。
第七条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入馆;严禁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携带电瓶车电瓶、暖手宝、电饭盒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器设备入馆充电。
第八条  离开图书馆时请随身带走自己的物品,出馆时遭遇检测器报警,须配合检查。
入馆读者请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违反上述规定者,图书馆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酌情限制其入馆权限1-6个月;情节严重者,通报院系或上报学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