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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阅读器(kindle)借阅

Kindle电子书阅读器是方便广大读者阅读电子图书的工具,支持WIFI网络功能,图书馆购买了Kindle Unlimited电子书包月服务, 可随心畅读50,000余本海量畅销电子书, 每次最多可下载10册。读者可登录“我的图书馆”,然后在图书馆主页的馆藏目录中以检索词“亚马逊电子书阅读器”或“kindle”查询到电子书阅读器的借阅状态。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 一、电子书阅读器服务规则:

  • 1、服务对象:持有本校有效校园卡者。

  • 2、服务时间:服务时间:8:00~22:30(每周四12:00-18:00为职工学习和整理内务时间,不提供服务)。

  • 3、服务地点:总馆、各分馆总服务台(电子书阅读器设备不支持自助归还,请读者到所借出设备的图书馆总服务台人工办理归还手续)。

  • 4、服务范围:各校区图书馆单册状态为“外借设备”的所有电子书阅读器。

  • 5、借阅方式:可直接到各分馆总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总馆咨询台也可办理),也可登录“我的图书馆”,在图书馆主页馆藏目录中检索到kindle后进行预约,接到系统发送的通知后,3天内直接到各分馆总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

  • 6、借阅权限:限借 1台,借期30天,可续借1次,被其他读者预约后,系统自动设置10天归还期,超过10天未还者,即为逾期,逾期将按相关规定收取逾期费,每天每台1.00元。

  • 7、违约说明:Kindle被预约后将保留3天,逾期不取者,将记录违约一次,与纸质图书违约合并计算。累计180天内违约达3次,图书馆将在之后的180天内不再向该读者提供纸质图书和Kindle预约服务。

  • 二、损坏遗失赔偿办法:

  • 1、读者若遗失电子书阅读器,可购买相同品牌型号及以上版本的新机器赔偿,或者按照著录价格赔偿。

  • 2、读者归还电子书阅读器时如丢失皮套,须购买相同规格皮套赔偿或原价赔偿。

  • 3、若在办理遗失赔偿手续后找回所遗失的阅读器/皮套,读者可持相关证件将原阅读器/皮套退回给图书馆并领走新阅读器/皮套。

  • 4、读者若在使用过程中对电子书阅读器造成损坏,将根据设备维修的实际费用赔偿相应金额,损坏严重导致不能正常使用或影响使用效果的,按遗失赔偿条款处理。

  • 三、注意事项:

  • 1、读者借阅的电子书阅读器设备包括电子书阅读器一台和皮套一副,借阅前请确认设备正常、没有缺损,一旦离开柜台,衍生的毁损等问题由读者自行负责。

  • 2、请勿在电子书阅读器上放置沉重的物件,勿把异物插入连接器、卡槽中。

  • 3、请勿将电子书阅读器拆装、修理、改造。

  • 4、请勿使用尖锐物品触压显示屏。

  • 5、归还电子书阅读器时,须配合工作人员当场共同检查相关设备的状况及完整性,设备损坏或遗失按损坏遗失赔偿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 6、请自觉遵守国家互联网管理、版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合法利用下载的电子资源。如有任何违法行为,由读者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本馆将暂停对该读者电子阅读器的借阅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