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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图书馆关于2024年寒假期间图书借阅规则的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24-01-16 09:40:39 作者: 党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loading...

各位读者:

为了方便读者在寒假期间借阅、续借图书,现将图书馆寒假期间的图书借阅规则作如下说明:

一、应还日期在2024年2月9日(农历大年三十)至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五)的所有图书(包括kindle、有道词典笔)可延期至2月25日归还。

二、2024年1月19日起暂停“预约图书催还”服务,2月24日恢复服务。

三、2024年1月19日—2月24日暂停“图书通借”服务;总馆E楼的图书实行网上预约本地取书服务模式,取书地点为总馆预约书自助取书柜,其他区域的图书读者可前往图书所在馆借阅。

四、“图书通还”服务继续开展,图书的归还上架时间可能会延长。

五、续借方式:登录图书馆官网“我的图书馆”、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智慧珞珈APP中的图书馆、学习通APP以及自助借书机等方式续借。

六、寒假期间,除闭馆日2024年2月9日(年三十)至2月16日(农历正月初七),其余时间读者可到馆借阅图书。各区域具体开放时间请关注图书馆发布的假期开放通知。

特此说明!


                                           图书馆

 2024年1月16日